桦川县法院调解涉农纠纷“五法”
桦川县法院在审理涉农纠纷案件过程中,创新调解方式方法,积极稳妥地化解涉农纠纷,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发展。这“五法”为:(1)法律释明法,即在解决矛盾时先释明法律,引导当事人在理解法律条文的基础上达成共识,为依法调解打下基础。(2)情感感化法,即对邻里乡亲之间的矛盾,注意在解决中唤起双方对旧日感情的回忆,以情感感化的方式促使双方舒缓对抗情绪,钝化矛盾,理性维权。(3)经济计算法,即找出双方利益平衡点,然后用算账的方式,让双方知道对抗不仅于事无补,还会造成利益损失,应适可而止。(4)抑强扶弱法,即对在争端中依仗势力咄咄逼人的当事人进行有理有力有节的批评教育,对弱势一方依法予以适当帮助,保持双方平等的诉讼地位,创造和解条件。(5)“名人”规劝法,即邀请村干部、企业家及在当地德高望重的人士参加调解,充分发挥社会公德、人情义理的作用,促进达成和解协议。截至10月末,该院受理涉农案件121件,以调解、撤诉的方式结案99件,占涉农案件总数的82%。 (陆 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