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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行业

  积极发展面向社会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全省司法鉴定机构已达283个。其中,司法医学鉴定机构64个,司法精神病学鉴定机构10个,司法会计鉴定机构92个,建筑工程鉴定机构50个,产品质量、农林等技术鉴定机构22个,其他类型司法鉴定机构45个,司法鉴定人3 122名,司法鉴定专业类别从传统的司法医学为主发展到26类63种,初步适应了诉讼活动服务需求。在全国率先制定颁发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病理鉴定、司法会计鉴定、建筑工程鉴定、资产评估鉴定等26类63种司法鉴定收费标准,彻底解决收费无法可依的被动局面,促进了规范化管理。组织开展司法鉴定人培训20期,共培训4 174人,强化司法鉴定人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提高了业务工作水平。建立和完善司法鉴定人诚信建设制度、承诺制度、资格公示制度、违法案件调查制度等19项规章制度,保证司法鉴定工作在规范化的轨道上良好运行。围绕发挥司法鉴定解决诉讼纠纷的特殊作用,大力开展司法鉴定业务。2005-2007年,全省各鉴定机构共完成鉴定案件1.29万件,解决了社会鉴定难的问题,办案机关和当事人对司法鉴定结论采信率达到95%以上,满意率达到98%以上。 (赵 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