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法律服务所
全省乡镇法律服务所已达857个,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2 435人,比上年增长1 014人。广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开展家庭、婚姻、遗产、继承、收养等传统法律服务基础上,围绕农业订单、农民外出务工、农村土地承包转让、农村小城镇建设、农业投资、农业招商引资、农产品增值等提供法律服务,有效解决农民请律师难、打官司难的问题,为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提供了及时可靠的法律服务。全省乡镇法律服务所代理民事、行政诉讼案件9 815件,比上年同期增长3.72%;代理各类非诉讼案件11 368件,比上年同期增长12.1%;代写法律文书24 667件,比上年同期增长5.5%;接待法律咨询71 054人次。为政府和企业等担当法律顾问7 526家,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25 571件,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1.5万余次,防止群体性上访2 700余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 630.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6.5%。此外,广大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执业活动中积极传播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开展义务法律咨询12 870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92件,促进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的文明进步。 (赵 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