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制度建设
全省基本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的参保人数分别达到827.2万人、464.1万人、763.9万人、351.7万人和216.8万人,各项社会保险费的征缴额大幅增长。针对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省级统筹后市县经办机构垂直管理的实际情况,大力加强经办能力建设,进一步规范业务流程,狠抓扩面征缴计划的落实,进一步提升经办管理服务水平。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经办工作也取得新成绩。在做好省直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扩面和基金征缴的同时,加强“两个定点”的协议管理,进一步规范了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完善措施,强化手段,加强对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的管理。在退休审批管理、原有企业年金移交等方面制定一系列政策文件,对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进行清盘,并按照国家部署完成了基本养老金调整的测算和方案制定工作。同时,围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解决“要养老不要低保”等问题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下一步改革奠定了基础。起草《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和《黑龙江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办法》等政策文件,并在肇源县进行了新农保试点工作。围绕城镇居民医保试点工作认真制定方案,对哈尔滨、齐齐哈尔、鸡西三市精心指导,确保试点顺利启动实施。继续扩大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覆盖范围,进一步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同步推进生育保险工作。加大对市地失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严格审核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安置方案,失业保险保生活、促就业的作用进一步发挥。认真组织实施“平安计划”,以煤矿、建筑等高风险企业农民工为重点,积极扩大工伤保险覆盖范围。制定《进一步解决国有企业老工伤人员待遇问题的通知》,实现新、老工伤保险政策的衔接,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等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王永江 贾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