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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调控与监管

  在稳定猪肉等副食品价格过程中,省局连续下发3个明传电报,并代省政府起草《关于做好猪肉等副食品生产供应保持市场稳定工作的通知》。各级物价部门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和成本调查工作,严格执行猪肉等副食品价格监测日报制度、生猪养殖成本收益直报制度,加大市场调查力度,增强监测针对性,为当地政府和上级部门调控价格、稳定市场提供了决策依据。全年累计汇总上报猪肉等副食品价格监测和成本调查数据6.3万余条,形成监测分析报告120篇,撰写生猪生产及成本收益专题调查报告12篇,其中被中办采用4篇,省委省政府采用28篇,省领导直接批示5篇。大力开展市场价格监督检查,注重从价格监测、价格举报、市场巡查、媒体报道、网络新闻中捕捉违法线索,采取明察暗访、外围调查、关联对象调查等办法收集价格违法证据,重点查处了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牟取暴利、相互串通、合谋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全省累计派出市场价格检查组5 000余个,出动检查人员近2万人次,检查单位2万余户。从2007年5月开始,在全省范围内严格控制非节能环保调价项目出台,有效地避免了集中调价对价格总水平的冲击和影响。各级物价部门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提醒会、告诫会等形式,运用公告、提醒、告诫、曝光等手段和方法,规范和引导市场价格行为。积极运用价格调节基金,对困难群众实行定点、定量、定品种价格补贴,稳定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宣传解释政府稳定物价的政策措施,为维护市场价格稳定创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积极协调配合有关部门组织生产,加强调运,促进流通,确保供应,努力稳定市场肉、蛋、禽等副食品价格,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于基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