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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

  《黑龙江省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2007年3月21日省人民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于2007年5月1日起施行。《办法》对收费许可证的发放范围、申请办理、核发收费许可证的要求及收费许可证的变更、注销、补办、年审等作出详细的规定。《办法》的实施对加强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制止乱收费,规范价格环境,维护群众和企业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作用。 (宋秀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