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备忘录
8月24日,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李长江与黑龙江省政府省长张左己签订《国家质检总局、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共同推动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促进黑龙江全面振兴合作备忘录》,明确了国家质检总局在支持黑龙江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实施“以质取胜”战略、支持黑龙江全方位对外开放等14个方面的工作重点和省政府支持、加强质检工作方面的12项工作,双方建立合作机制。根据该备忘录,国家质检总局将在提高产品质量总体水平方面加强对黑龙江省的指导,进一步解决装备、石化、能源和食品等支柱产业发展的有关质检问题,在引进技术装备和国内市场急需产品的审批、强制性认证、出口产品生产过程监管等方面,研究制定为黑龙江老工业基地振兴服务的检验检疫具体政策措施。积极支持黑龙江发展现代农业,支持黑龙江提高重要农业产品标准水平,在农产品种植、养殖、加工企业中积极开展良好农业规范、良好操作规范、良好卫生规范及危害分析和养分控制点的技术培训和应用推广工作,将黑龙江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与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出口农产品基地建设、地理标志产品开发等工作有机结合,建设一批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和农产品出口标准化示范基地,力争年内使黑龙江形成布局合理、种类齐全、指导性强、辐射面广的农业标准化示范推广体系。支持黑龙江实施技术标准战备,在设立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工作组、承担国家标准计划项目及标准科研项目上给予支持。支持骨干企业参与国家标准的制定,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加快标准的制定、修订,建立起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质量安全标准体系,支持加快黑龙江装备制造业、节能降耗、新能源以及服务业标准体系建设。积极支持质检技术设施建设。对具有黑龙江资源优势,涉及安全、卫生、健康、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建设给予支持。支持黑龙江实施名牌战略、质量振兴、推进产品认证、服务和管理体系认证。支持质检部门建立与重点企业联系制度、与名优企业联手打假等。 (高 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