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生产
进一步打好煤矿“两个攻坚战”。国有重点煤矿3年投入以瓦斯治理为重点的专项资金36亿元,107项瓦斯治理工程全部完成,瓦斯抽采率达到32%,实现了瓦斯治理攻坚战阶段目标。70处地方高瓦斯和按高瓦斯管理的矿井已有24处建立了瓦斯抽采系统,其余46处于2006年6月前全部上齐瓦斯抽采系统,否则列入关闭。分两批公告并关闭到位273处矿井,3年总计关闭小煤矿706处,黑龙江省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受到了国家的充分肯定。制定《黑龙江省地方煤矿驻矿安全监管人员管理办法》,加强了对全省地方煤矿驻矿安全监管队伍管理,全省驻矿安监员达到1 368人。建立煤矿安全生产信息档案、关闭矿井档案,并实行报省安全监管局备案管理制度。实行煤矿事故周报、月报,煤矿关闭情况月通报,重大隐患和领导下井带班情况季通报制度。定期通报产煤市(地)煤矿安全监管监察、煤炭行管部门领导,龙煤集团及分公司、沈煤集团鸡西盛隆公司和中煤龙化哈尔滨矿业有限公司负责人下井次数情况,促进了全省煤矿领导干部下井检查工作。在国有重点煤矿开展“安全生产超千天竞赛”活动,规定对连续1 000天以上没有发生死亡事故的国有重点煤矿,由省政府重奖100万元。对一年没有发生一次死亡1人以上煤矿事故、且死亡人数控制在龙煤集团下达的控制考核指标范围内的所属分公司,由省政府重奖200万元。2007年共兑现煤矿安全生产奖金850万元。 (方 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