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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籍管理与划界

  全面启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印发《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的通知》(黑政发[2007] 33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黑龙江省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的通知》(黑政办发[2007]25号),完成第二次土地调查总体方案的编制上报工作,编制了第二次土地调查经费预算;完成城市市区地籍调查面积1 191.57平方公里,完成建制镇地籍调查面积1 392.91平方公里,农村居民点已完成地籍调查面积5 498.94平方公里;完成对双城、延寿等市县的更新调查成果的检查验收,初步分析出更新调查后各地类的变化流向;完成对虎林、林甸、农垦九三分局等市县的城镇地籍调查成果的验收;国有土地使用权发证3 390 272本,集体土地所有权发证10 376本,集体土地使用权发证3 826 772本,变更国有土地使用权累计发证1 139 869本,变更集体土地所有权累计发证5 119本,变更集体土地使用权累计发证1 090 856本;登记注册土地登记代理机构21家,注册土地登记代理人员97名,各土地登记代理机构共代理土地登记4 000余宗。全年共受理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权属争议66件、集体土地所有权之间权属争议49件、国有土地使用权之间权属争议295件、集体土地使用权之间权属争议301件,其中重大土地权属争议案件6起,结案率达100%;完成30家驻黑龙江省部队农副业基地的土地划界、落界、确权发证工作,共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35本;深入开展黑龙江省农林用地矛盾试点工作,并取得阶段性成果;《黑龙江省林区土地权属调查研究》项目成果通过国土资源部验收并获得高度评价;依法履行4起行政复议的涉案应诉工作。 (张德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