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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环境管理

  全年实施国家级矿山地质环境项目10个,治理资金5 300万元,治理面积87 142.06公顷;省级矿山地质环境项目22个,治理资金8 760万元,治理面积113 045.58公顷;受理矿山地质环境勘察评价备案1 192项;出台《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保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黑财建[2007]85号),制定《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黑龙江鸡西恒山国家矿山公园、黑龙江嘉荫乌拉嘎国家矿山公园揭碑开园;开展明水、绥棱、海伦、林甸、宁安、东宁、五大连池、北安、孙吴、逊克、嫩江、塔河、庆安等13个县(市)的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完成《大庆市及周边地区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项目2006年治理工程(治理面积3.31万公顷)的验收工作;举办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培训班,全省国土资源系统110人接受培训;受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备案301项;黑龙江省铁力花岗岩石林地质公园、黑龙江省双鸭山七星峰地质公园揭碑开园;全省有世界地质公园2个、国家地质公园3个、省级地质公园9个;全省地质公园总面积721 382公顷;在五大连池、嘉荫、伊春、鸡西等地开展地质遗迹保护及地质公园建设项目11个,投入资金5 477万元;新鉴定矿泉水水源2处;矿泉水水源和地热年检的水源91处;全省地下水监测控制面积89 831平方公里,地下水监测点615个,新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点40个,全省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点295个;开展东北地方病严重区地下水勘察及供水安全示范、双鸭山市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工作,参与编制黑龙江省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 (张德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