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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

  制定并下发《黑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农业机械和工程设施补贴暂行办法》,建立农机具购置补贴机制,对土地项目购置的农机具按总价格的40%给予补贴,全省补贴购置大型拖拉机119台,联合收割机70台,投入财政资金1 300万元,拉动群众自筹资金近2 000万元,有效地解决了自筹资金难到位的问题。狠抓竣工项目验收工作,对有整改任务的县(市)进行整改复查,对部分省直系统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进行验收。认真落实国家政策,核销呆、坏账4 704万元,核减土地项目有偿资金32 964万元。 (常忠宝 张 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