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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品质量检测

  认真开展水产品药残抽检监控工作,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按照农业部和渔业局关于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黑龙江省分层次、有侧重地开展水产品药残抽检监控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完成农业部安排的对黑龙江省水产品药残抽检工作。对重点市、县和规模养殖场认真开展自检。为了扩大水产品质量安全的监控而,保障节日期间水产品的安全供给,2007年,黑龙江省水产局组织了全省第一次省级水产品药残抽检工作,抽取6个中心城市水产品市场的23个鲤、鲫鱼样本,送至农业部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哈尔滨)进行检测。9月,省绿色食品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省重点无公害农产品进行抽查检验,省水产局重点抽查无公害水产品和已认证鱼类品种。多次水产品质量抽检的结果表明,黑龙江省养殖鱼类质量安全合格,不但保证了人民群众放心消费,也树立了黑龙江省水产品绿色、优质、安全的良好形象。 (郭政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