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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具购置补贴

  2007年,国家对黑龙江省农机购置补贴8 300万元,共补贴购置大型拖拉机1 225台,配套农机具819台,联合收割机666台,插秧机5 769台。各地本着“三公”原则,大力宣传,精心组织,规范操作,严格程序,加大监督力度,以县(市)监理站为依托,定期对享受补贴的农机具进行检查。有的地方还实行县乡村层层签订协议书等,防止购机户变卖补贴农机具事件发生。以购机补贴为引导,全省新组建221个水稻作业协会。 (宋丹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