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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管理

  省水利厅严格落实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水功能区管理、入河排污管理等各项制度,统筹规划,统一管理,水资源保护、管理和节约工作有效开展。完成《黑龙江省“十一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通过哈尔滨市、大庆市、鹤岗市等城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典型经验的推广,带动了全省节水工作的全面开展。哈尔滨市、大庆市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到80%以上,进入全国先进行列。启动《黑龙江省水文条例》的修订工作,加强《黑龙江省农田水利管理条例》的立法调研。强化执法机构、队伍和执法保障体系建设,建立运行顺畅的执法机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行政执法职能,促进综合执法,严厉查处水事违法案件,调处水事纠纷,提高了水法规和水行政执法的权威和社会公信力,维护了健康和谐的水事秩序。 (赵书春 李 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