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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总量控制管理

  切实强化林地林权管理。严格征用、占用林地管理,突出把好“四关”,即申请受理关、现地勘测关、费用收缴关和审核审批关,完善审核审批程序,杜绝弄虚作假现象,提高征用、占用林地审核率和收缴率。完成全省“十一五”年度征占用林地定额编制工作。加快林权证颁发进度,以2006年底以前退耕还林和人工造林的发证工作为重点,全力推进林权证颁发工作,同时强化林权证的法律作用,在采伐计划、征用占用林地等方面进行调控,促进发证工作开展。有效控制森林资源过量消耗。严格执行采伐限额和木材生产计划制度,落实2007年木材生产计划,严把指标使用关、拨交验收关和发证质量关,切实履行保护和管理森林资源的职责。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组织力量对2007年采伐限额和木材生产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规范发证情况、伐区设计执行情况、超证超量采伐情况、非商品材使用及管理情况、更新造林情况,严厉打击超证采伐和越界采伐违法行为。加强非商品材的采伐管理工作,对非商品材实行单独设计、单独发证、单独统计、规范管理。 (崔祥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