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资源保护
2007年,全省共查处林业行政案件2 495起,查处率达99.44%。共审批征用占用林地项目165起,面积1 730.94公顷,收取森林植被恢复费7 334.08万元,项目审核率、费用收缴率均达到100%。规范林业行政案件管理。本着分级处理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对群众举报、上级交办和其他渠道发现的毁林案件,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加大查处力度,加快查处速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对影响大、危害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毁林案件,组成专案组,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进行查处,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扩大社会效果。以国家林业局开展“绿盾行动”为有利契机,抽调专人,密切配合,依法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垦滥占林地、非法运输木材、私设加工厂(点)等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加强木材流通领域管理,严格执行木材凭证运输制度,加强出省和省内木材运输的监管,制止违法运输木材行为,提高木材凭证运输率。加快木材检查站标准化建设步伐,新建标准化木材检查站6处,加大投入力度,完善基础设施,整顿站容、站貌,健全规章制度,同时规范木材检查站人员的执法行为,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念和服务意识,理顺木材流通领域的秩序。继续开展木材加工厂(点)清理整顿工作,取缔和关闭一批木材经营加工厂(点),进一步规范木材经营加工单位的审批程序,加大木材经营加工单位的监管力度,使木材经营加工单位的布局趋于合理。加快森林资源调查进度,完成嘉荫等14个县(市、区)所属国有林场和五大连池保护区共计82.21万公顷的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在29个县(市)开展“三北”一、二期农田防护林资源调查,为启动农田防护林更新改造奠定基础。在2006年基础上,对尚未建立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监测体系的单位,布设固定样地,开展国家重点公益林监测工作。调查中全部采用3S先进技术,开发运用掌上电脑进行数据采集,实现森林资源调查外业无纸化工作,提高调查工作效率,保证了调查工作质量。加强内业建设,及时建立森林资源档案,并设专人管理,进行数据更新,保证了森林资源数据的准确性。启动数字化林业基础数据库的建立和程序研发工作,提升资源林政管理水平。 (崔祥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