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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新林区建设

  2007年是黑龙江省新林区建设的重要一年,在第1批34个示范林场基础上,相继确定了第2批32个示范林场、第3批22个示范林场和省新农村建设试点林场2个,示范面覆盖全省所有市县,总数达90处林场,建设项目323个,总投资11 283.22万元,资金累计到位9 502.22万元。为搞好新林区建设工作,主要做了四个方面工作:(1)广泛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在黑龙江电视台、黑龙江电台、《绿色时报》等播出、报道黑龙江省新林区建设专题片或专题报道,在全省营造新林区建设的良好氛围。(2)科学规划。在指导第1批示范单位完善规划的基础上,又组织第2批、第3批54个示范单位和2个新农村建设试点林场编写新林区建设规划,为新林区建设奠定基础。(3)会议推进。在庆安、尚志两县召开省直和全省新林区建设现场会,明确任务,现场指导。召开新农村试点单位项目审定会,落实项目,安排资金。(4)跟踪问效。开展新林区建设,不仅改善了林场的基础设施状况,职工用上安全卫生自来水,住上冬暖夏凉、宽敞明亮、功能齐全的砖瓦房,走上干净、硬化的水泥路,而且推动了林场生态建设,产业发展,特别是调动了职工发展经济致富的积极性,推动了林场的经济发展。 (崔祥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