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地保护
2007年,在江河源头、沿岸和湿地资源集中连片区域抢救性地建立了一批湿地类型保护区,使黑龙江省大部分湿地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全省已建立省级以上湿地自然保护区52处,另有4处自然保护区通过论证,总面积374万公顷,占全省天然湿地总面积的80%以上,初步形成了覆盖全省的湿地保护区网络。在乌苏里江沿岸已经建立了兴凯湖、珍宝岛和三江等8处国家级和省级湿地类型的自然保护区,总面积达62万公顷,基本覆盖了乌苏里江沿岸湿地;在嫩江和松花江沿岸建立了南翁河、肇东沿江、汤原黑鱼泡、绥滨两江等10处自然保护区,总面积近70万公顷。三江平原已完成湿地规划保护区建立任务,共建立24处湿地自然保护区,总面积达112万公顷。在扎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上游,建立富裕乌裕尔河、依安乌裕尔河双阳河、北安湿地自然保护区,保护区总面积达33万公顷,使松嫩平原主要湿地得到有效保护。为提高湿地生态系统的完整性,黑龙江省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优先在部分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开展了退耕还湿工作,累计退耕还湿面积4 500公顷,并取得良好生态效果。2007年三环泡自然保护区修建滚水坝,将0.1万余公顷非法耕地还湿;三江自然保护区通过执法没收非法耕地,退耕还林400公顷;挠力河自然保护区加大执法力度,将非法开垦耕地333.3公顷退耕还湿。大庆龙凤湿地、集贤安邦河湿地和富锦、三环泡湿地,已成为当地生态建设的窗口和旅游景点。在这里人们可以随处看到成群的野鸭、白鹭等水禽。 (崔祥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