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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按照《黑龙江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的总体要求,以“抓好四项规划,推进两项建设,搞好一个整治”为主要内容,采取“集中抓发展、重点抓试点、面上抓推进”的有效措施,使全省村镇建设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制定《黑龙江省中心村建设规划编制办法(征求意见稿)》、《黑龙江省村庄环境综合整治规划技术导则(试行)》、《黑龙江省村镇规划实例图集》、《农村住宅建筑图集》和《黑龙江省农村康居工程实施方案》、《黑龙江省村镇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启动《黑龙江省村镇体系规划》编制,初步确定了全省村镇空间布局发展战略、调整方向等重大事项。组织完成212个小城镇总体规划、166个小城镇建设规划和1 753个村庄建设规划,在“百乡千村”试点单位中有82个镇和864个村完成建设规划。全省10.9万农户新建和改造住房,建筑面积900万平方米,农房砖瓦化达到66%。新建农房应用新材料、新技术的节能省地型住宅达到20%。全省村镇基础设施建设投资20.1亿元。铺装村镇道路910万平方米,其中铺装高等级路面520万平方米,道路铺装率达到64.8%;新增自来水受益人口36万,自来水普及率达到65.4%;新建一批沼气池和节能材料生产企业;新建垃圾储运设施2.17万个,污水排放明沟暗渠442万延长米、标准厕所1.7万座;对农村的柴草垛进行集中堆放;新增绿地面积292万平方米。 (赵 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