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06-2010年)

  省政府成立以省长为组长,常务副省长、主管副省长为副组长,15个相关部门参加的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建立部门协调工作机制。有关市(地)县政府也相应成立以行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污染治理领导小组,集中力量解决好本地区的水环境污染问题。截至2007年底,黑龙江省列入规划中的116个项目,已有齐齐哈尔市讷河污水处理、佳木斯市黑龙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24个项目建成投入运行,占总项目数的20.7%;哈尔滨市文昌三期、哈药集团制药总厂污水治理工程等53个项目正在建设,占总项目数的45.7%。规划项目总开工率达到66.4%。全省规划项目完成投资20.4亿元,共获得日元贷款折合人民币7 000万元,利用亚洲发展银行贷款备选项目贷款规模1亿美元。 (刘 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