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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改革

  2007年,黑龙江省各级财政部门把深化财政改革、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作为提高财政管理水平的根本途径,不断加大力度。进一步完善省对县和市对县的财政管理体制。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管县财政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明确省对县和市对县的体制管理权限;制定实施《关于理顺县乡财政分配关系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的意见》,确立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制定了《2007-2009年省对市县一般性转移支付办法》,省级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额度一定3年不变的政策;实施《省对市县实施一般性转移支付激励机制考核暂行办法》,对收入增长快、支出控制严的17个市县兑现奖励资金2亿元,调动了享受一般性转移支付市县开辟财源、增加收入的积极性。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省级部门预算项目库初步建立,开始实行日常滚动管理;实行部门预算管理的二次分配项目范围由18个增加到36个;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大中型修缮预算编制试点单位由125家增加到273家;会议费和差旅费制度改革全面启动,制定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会议费及定点管理办法,并通过政府采购确定定点饭店。稳步推进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省本级重点规范业务办理程序,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启动10家预算单位的公务卡消费制度改革试点;市县级全面启动了集中核算向集中支付模式转轨工作,完成统发工资对象活体指纹采集和应用工作。非税收入收缴制度改革范围进一步扩大,省本级有60个部门、1 142个预算单位纳入改革范围,50010的市县启动试点。不断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对纳入部门预算的中小学免费教科书、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和危房改造、医疗器械、农机具等民生项目实行政府集中采购;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运行规程制度建设,积极推行协议供货制度和网上采购,提高了采购效率;总结推广黑河市政府性投资工程项目政府采购的经验和做法。2007年,全省实现政府采购额71.2亿元,节约资金8.2亿元,平均节支率10.3%。启动运行财政绩效评价工作。开展市县财政综合绩效评价、缓解县乡财政困难绩效评价和重点支出项目绩效评价试点工作,为建立绩效评价制度奠定良好基础。启动2007年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工作。农村水路客运补贴标准200元/吨;国有林业企业、城市公交企业、农村道路客运补贴标准前0.5月为733元/吨,后11.5月为660元/吨;城市出租车补贴标准前0.5月为800元/吨。 (衣明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