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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政策

  制定《2007年黑龙江省货币信贷与金融市场工作指引》和《2007年黑龙江省货币信贷与金融市场工作考核办法》。组织召开2006年黑龙江省金融运行、货币信贷政策执行情况通报会暨经济、金融、监管3个信息共享会议。召开黑龙江省经济金融形势通报会,通报总行窗口指导会议精神、全国及黑龙江省经济金融形势,结合全省2007年经济金融发展目标及总体要求,提出进一步优化信贷结构,促进经济结构战略调整,大力发展中间业务,提高业务创新意识,改善对三农的金融服务,积极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拓展消费信贷业务,努力促进消费需求增长。认真贯彻执行小额担保贷款和国家助学贷款的有关政策,积极支持和谐社会建设,充分发挥窗口指导作用,用好用活货币政策工具等指导意见。以书面形式向政府综合部门、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通报前7个月全国、黑龙江省经济金融形势及货币政策执行情况、全国人民银行分支行行长座谈会情况。介绍上半年人民银行采取的货币政策措施、目的及效果;分析经济金融运行中需要关注的问题和下半年货币政策趋势。针对辖区内法人金融机构执行货币政策情况进行约见谈话。针对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哈尔滨市商业银行在农村信用社改革、支农再贷款使用、准备金管理和同业拆借等方面存在问题,分别约见两家金融机构负责人,交换对问题的处理意见,提出农村信用社要高度重视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加强支农再贷款管理。制定《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货币信贷管理处关于加强对黑龙江省中小金融机构贷款指导的意见》,召开地方经济部门、各金融机构负责人参加的经济金融形势通报会。建立中小金融机构信贷投放句报制度,认真统计和预测全省各类地方中小金融机构前3年、后4个月贷款增减情况,测算后4个月按前3年后4个月平均贷款增减额和各金融机构贷款计划;指导辖区内地方中小金融机构编制2008年人民币资金营运规划。抑制房地产信贷增长过快、竞争过度、违规过多等现象,防范房地产信贷业务风险,严格住房消费贷款管理和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与省银监局共同约见省信用联社和哈尔滨银行负责人,及时传达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专题会议精神,提出严格房地产信贷和个人住房消费贷款管理、控制贷款盲目扩张、防范房地产信贷风险的要求,并采取月报告制度,加强监测。 (吴艾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