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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监管

  黑龙江监管局
    2007年,黑龙江银监局不断提高监管的有效性,确保全省银行业改革继续深入发展,质量持续改善,金融服务水平和能力持续提高,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银行业金融服务工作
    指导省银行业协会组织全行业的“文明服务月”活动,督促银行业机构开展营业网点服务现状的摸底调查,采取调整营业柜台功能、增加服务窗口、延长服务时间、提高业务人员素质等措施认真整改服务工作存在的问题。大部分银行网点排长队现象得到较大程度缓解,社会公众对银行服务的满意度不断提高。积极推动银行营业网点标准化建设,对符合要求的标准化营业网点的设立、搬迁、改造优先受理,快速审批,为银行业机构优化网点布局、促进标准化网点建设、提升网点功能创造宽松的外部环境。
    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
    督促各银行业机构积极贯彻宏观调控政策,指导全省银行业机构不断扩大对重点基础设施、优势产业和重点项目的信贷投放,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持。截至年末,全省银行业机构各项贷款余额4 330.6亿元,新增303.1亿元,同比增长7.5%,增速较上年同期上升0.6个百分点。全省小企业授信户数比年初增加10.7万户,增长79.3%;小企业贷款余额比年初增加52.6亿元,增长20.6%。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引导全省银行业机构不断提高支农服务水平,农业贷款投放力度不断加大。开展“送金融知识下乡”活动,提高广大农民的金融观念和维权意识。
    银行业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
    指导督促各银行业机构充分暴露隐性不良贷款,加强对产能过剩行业、高污染高耗能行业贷款及集团客户和贷款集中风险的监控,严格控制新增不良贷款,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清收与核销不良贷款。指导省银行业协会公布83户逃废2 000万元以上银行债务企业的“黑名单”,起到一定的警示和惩戒作用。加强与地方党政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协调地方党政运用行政干预手段解决企业、个人特别是国家公职人员拖欠贷款问题,帮助银行业机构清收不良贷款,取得积极效果。基本完成城市信用社整顿处置工作。
    案件防控工作
    推动长效机制建设逐步到位的工作思路,确定将国有大银行的案件治理工作转为案件防控工作,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继续纳入案件专项治理工作范围。明确目标,采取切实措施,督促各银行业机构不断提高案件防范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根据银监会2007年前10个月全国银行业案件情况通报,全省案件总数及百万元以上案件数量同比降幅居全国各省份前列。
    银行业改革开放工作 积极支持省农行做好股改的各项准备工作,全年共批准开业农村信用社统一法人社(含1家农合行)70家,批准筹建8家,占全省县级联社的99%。七台河市城市信用社顺利挂牌成立。指导城市商业银行完成增资扩股、股权调整及引进战略投资者的工作。哈尔滨市商业银行更名为哈尔滨银行,并实现跨省区发展。邮政储蓄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邮政储蓄银行省分行正式挂牌运行。俄罗斯艾科斯堡银行哈尔滨代表处于6月16日正式挂牌成立,成为人驻黑龙江省的首家外资银行分支机构。
    推动金融创新 深入银行业机构和大中型企业集团开展一系列调研,了解业务需求,指导银行业有针对性地开展产品研发。建行黑龙江省分行积极开展产品创新,开办人民币业务调期理财、出口信用保险、外国政府转贷款等新产品,并在企业债担保、金融衍生产品等方面进行大胆尝试,取得初步成果。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哈尔滨分行自主开发并推出汽车合格证监管、“银关通”等新的金融业务品种,形成贷款品种多样化、融资手段多元化的良好局面。设立“公众金融教育宣传栏”,加强社会公众金融教育工作。 (唐 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