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助学体系
黑龙江省继续建立健全各级各类教育助学体系,保证家庭困难学生不因贫失学。“两免一补”义务教育助学体系进一步完善,为277万名农村学生(秋季开始)、21万个低保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落实寄宿制贫困学生生活补助,下拨资助金额6 930万元,提高寄宿生生活补贴标准,扩大资助范围。到2007年秋季,全省农村全部实行免费义务教育。建立普通高中贫困学生助学制度,每人每年1 000元,合计8 760万元,由省和市县按3:7比例承担,全年资助人数8.76万人,占高中阶段在校生人数的15%。落实高校和中职助学政策,下达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名额1 097人,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16万人,下拨资金4 000万元。下达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名额15万人,下拨资金1.2亿元,高校资助面达到在校生的30%,国家助学贷款累计发放3.5亿元,覆盖全省所有公办高校。下达中职学校助学金名额20万人,下拨国家助学金1.5亿元,资助面达到在校生一、二年级的900。 (崔多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