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2007年9月全省顺利通过“两基”国家检查验收。从1986年颁布义务教育法,历经20余年在100%的人口地区实现“两基”,进入“双高普九”的新阶段。2007年,黑龙江省在全国率先制定实施中小学公用经费标准和投入监管、责任追究制度,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和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责任有效落实。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体系,全省农村实现免费义务教育,健全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稳步推进义务教育课程改革,进一步加强农村中小学基地建设,在全省建立18个省级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县(市、区),形成以宁安市为代表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典型群体。启动农村初中校舍建设工程。继续争取台商捐资2 025万元,建设明德小学项目29个。圆满完成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三期工程,农村中小学总覆盖率达100%,受益学生193万人。顺利启动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成立普通高中课改领导小组,制定《全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方案》,在全省开展新课改实施状况大检查。完成新课改通识培训2.1万人,教师培训1.2万人。组织近3 000人次参与新课程各项制度的研制工作,设立新课程制度研制的7个课题组,有效保障新课改的顺利实施。截至2007年底,全省共有幼儿园4 135所。幼儿园和学前班共有幼儿426 913人;幼儿园和学前班共有教职工27 812人,其中专任教师16 313人。小学8 738所,在校生2 040 767人,毕业生398 638人,招生340 170人;教职工181 778人,其中专任教师158 918人。普通中学2 414所,其中普通初中1 951所,普通高中463所;普通中学在校生2 069 909人,毕业生669 849人,招生595 430人;教职工172 633人,其中专任教师141 922人。普通初中在校生1 462 655人,毕业生476 082人,招生397 407人,专任教师104 549人。普通高中在校生607 254人,毕业生193 767人,招生198 023人;专任教师37 373人。全省共有特殊教育学校71所,其中盲聋哑学校38所,弱智学校7所。特殊教育在校生6 358人,招生783人;教职工2 281人,其中专任教师1 801人。 (崔多立 赵 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