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2007年,全省共有文化(文物)事业单位1 521个,文化(文物)系统职工14 297人。其中,专业艺术表演团体84个,从业人员5 447人;艺术表演场所41个,从业人员416人;省、市、县三级群艺馆、文化馆145个,从业人员1 817人;公共图书馆98个,从业人员180人;国有博物馆57个,其中公共博物馆46个,从业人员719人;行业博物馆23个,民营博物馆19个;艺术教育、艺术创作、艺术研究、文化出版等其他文化事业机构34个,从业人员552人;其他文化企业86个,从业人员2 068人;文物管理机构83个,从业人员361人。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大对文化工作的支持和投入力度。全年全省文化(文物)事业费总支出76 439万元,比上年增长67.9%;财政补助收入57 519万元,比上年增长41.8%。其中,省直事业费支出22 706万元,比上年增长48.3%;财政补助收入21 168万元,比上年增长57.3%。全年新增各类专项业务经费3 670万元,比上年增长6%。 (李文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