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状况
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3 117.44元,同比增加499.25元,增长19.1%,其中服务性支出850.19元,同比增加118.61元,增长16.2%。(1)食品消费。农村居民的人均食品消费为1 077.34元,同比增加153.65元,增长16.6%。在人均食品消费中,人均主食消费275.84元,同比增加1.53元,增长0.6%;人均副食消费423.94元,同比增加85.71元,增长25.3%;其他食品消费为261.86元,同比增加36.01元,增长15.9%。人均在外饮食消费112.87元,同比增加30.76元,增长37.5%。食品消费数量增加及主、副食品价格上涨是食品消费增加的主要原因。(2)衣着消费。全省农民人均衣着消费254.01元,同比增加55.06元,增长27.7%。其中用于购买成衣服装、鞋类的费用支出分别比上年增加38.01元和16.65元。(3)居住消费。全省农民人均居住消费为691.02元,同比增加131.02元,增长23.4%,其中居住消费品支出及居住的服务性支出均有所增加。农户用于购买住房、建造、维修、装修生活用房材料等改善居住条件的消费人均达到402.81元,比上年增加86.39元,增长27.3%;居民消费服务性支出较上年增长18.2%。(4)交通和通讯消费。全省农民人均交通和通讯消费为335.28元,同比增加68.23元,增长25.6%。其中交通、通讯设备及交通通讯服务费支出是增加的热点。随着农民家庭购买摩托车、电话、手机数量的增加,交通、通讯用品支出人均146.95元,比上年增加43元,增长41.4%;交通和通讯服务支出人均188.33元,同比增加25.23元,增长15.5%。(5)其他生活消费。家庭设备、用品消费104.99元,比上年增加25.73元,增长32.5%;文化教育、娱乐消费312.32元,比上年增加32.63元,增长11.7%;医疗保健消费272.49元,比上年增加18.64元,增长7.3%;其他商品和服务消费69.98元,比上年增加14.3元,增长25.7%。(6)农民消费构成变化。随着农民人均现金纯收入的大幅度增长,农村居民的消费全面提升,加上政策扶持效应,导致农民消费构成出现新变化。食品消费占生活消费总支出比重进一步减少,农民消费的恩格尔系数由上年的35.3%下降为34.6%。随着减免农村中小学学杂费及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的全面落实,前些年增速较快的文化教育、娱乐用品、医疗保健消费占生活消费总支出的比重下降,分别比上年下降0.7和1个百分点。衣着、居住、家庭设备、交通通讯占生活服务总支出的比重上升,分别上升0.5、0.8、0.4、0.6个百分点,其他商品和服务消费所占生活消费总支出比重也均略有上升。 (侯玉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