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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基本养老保险

  强化基金征缴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各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登记工作,严格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对参保单位进行管理。按照部社保中心《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的口径,核准企业缴费工资基数,并按月实行缴费申报,参保企业缴费申报率达到90%以上。与税务部门协调沟通实行缴费情况月通报制度,动态掌握企业缴费情况,对欠费企业进行监控,对有能力缴费而故意拖欠的单位,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基金的征缴率。积极推广齐齐哈尔市个体参保人员当期征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一站式”缴费经验。11月份起草《关于统一全省个体劳动者及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流程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截至12月末,全省实际征缴当期企业养老保险费169.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收39.7亿元,增长率为30.5%,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全年征收161.4亿元的工作目标。实拨养老保险金207亿元,同比增加35.8亿元,增长20.9%。全省参保的离退休人员为236.4万人。继续保持当期养老金支付率和社会化发放率两个100%。
    增加基金来源渠道
    下发《关于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为各地扩面工作提供了有效的政策依据。又下发《关于在全省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开展签约行动中做好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工作的通知》,全面推动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的扩面工作。各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建立社区扩面平台和扩面奖励机制,组织社区协理员开展灵活就业人员扩面工作,并按实际扩面人数予以适当奖励。截至12月末,全省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职工人数为514.7万人,比上年底净增9.6万人,增长率为2%,超额完成了国家下达的任务。其中实际缴费人员435.5万人,占参保职工的85%。清理企业和并轨人员欠费工作仍保持良好势头。截至12月底,全省共清理欠费29.9亿元,完成国家下达全年计划的445%。年初下发《关于做好养老保险基金自查工作的通知》,并于8月份在全省范围内分别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加快清理归还挤占挪用及违规资金的通知》,按批准部门追讨偿还挤占挪用资金,督促各地按计划落实整改。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下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暂行办法》起草省《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实施细则》,并在大庆市召开全省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工作研讨会。截至2007年末,共查出少漏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14.4亿元,追回少漏报缴费3.3亿元;稽核出冒领养老保险待遇人员2 064人,收回冒领养老金301万元。稽核回收企业欠费3.9亿元。稽核参保职工个人账户166.8万户,占实际建账数的40%。所有稽核指标达标率都超过国家要求。
    开展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指导各地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和业务流程,指导退休人员建立自我管理和互助服务组织,开展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加强对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机构业务的指导,有力地推进了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截至12月底,全省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人数为226万人,其中,进入社区管理人数为159.9万人,社区管理服务率为70.7%,超过国家下达任务(60%)10.7个百分点。数据入库、清理及线上经办管理工作取得较大进展。全省各市、县、系统中除农垦系统外,经办业务已经全部纳入到“大集中”数据库管理,标志着全省经办机构信息化建设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同时,下发《关于基本养老保险数据信息省级集中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对行业企业上线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中省直企业全年新增上线人数达80.7万人。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和财务上线工作也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数据整理中,并将陆续上线。 (张 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