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指导
(1)对部分品牌啤酒进行比较试验。2007年7-8月,省消协按操作规程对全省各地市场上销售的瓶装啤酒进行比较试验。共检测全省生产的品牌啤酒24个批次,外省生产的4个批次。比较试验主要是对啤酒的泡沫特性、酒精度、原麦汁浓度、总酸、双已酰、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甲醛进行检测,结果全都符合国家规定标准。比较试验结果表明,全省生产和销售的啤酒质量总体稳定,特别是广大消费者熟悉的知名品牌质量很好,消费者可以放心饮用。(2)对公用企业进行消费者评议。为深入贯彻“消费和谐”年主题精神,依法保障广大消费者的权利,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发挥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消费者的社会监督作用,建设和谐消费环境。省消协与省电台《洪源时间》栏目合作,针对电信、保险、铁路等垄断行业中存在的消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消费者评议系列活动。保险行业评议已结束,共发现13个共性问题,已向有关保险企业和行业主管部门进行通报,并正在督促整改。佳木斯市、绥化市、黑河市、大兴安岭地区消协也开展对公用企业的消费者评议活动。通过消费者评议活动促进公用服务企业服务水平的提高,促进公用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3)开展建立投诉和解联络单位活动。9月19日,省消协和黑龙江移动公司在牡丹江市联合举行投诉和解联络单位授牌仪式和移动通信服务社会监督员座谈会。中消协、黑龙江省消协和黑龙江移动通信公司有关领导,全省14个市地的消协会长、秘书长和黑龙江移动通信公司13个分公司的服务质量监察室主任,参加授牌仪式和座谈会。根据双方签署的建立投诉和解联络单位和聘请社会监督员协议,黑龙江省消协向全省13个移动通信分公司颁发“投诉和解联络单位”牌匾,黑龙江移动通信公司向全省103个被聘请的社会监督员颁发聘书。自此,黑龙江移动通讯公司各分公司成为首批投诉和解联络单位。 (姜 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