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社会养老服务业
齐齐哈尔市总人口563.2万,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60.3万人,占10.7%。有养老设施1 100余个,其中社会养老机构258个,室内面积16.4万平方米,总床位1.3万张,入住老年人1.2万人。市老龄部门借鉴旅游业管理酒店、宾馆的做法,最终确定以实施养老机构星级管理为载体的养老服务业规范化管理模式。制定出台养老机构星级管理指导意见、实施细则、具体标准、评分办法、申报要求等一系列文件及措施,建立起相应的管理规范。(1)确定养老机构分级标准。从养老机构的地理位置、周围环境、居住条件、活动场所以及为老年人提供饮食、护理、服务情况等方面人手,制定5大项、27个分项、54个子项和169个小项标准,合理确定五个等级,一星级到五星级,养老机构获得的星数越多,级别和标准越高。(2)严格星级评定规则。主要通过“五个明确”明确评定责任主体、范围、对象、程序、办法加以落实。(3)实行挂牌公示制度。由市老龄委统一颁发星级标志和证书,并要求将星级标志悬挂在单位前门或大厅最明显位置。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发布星级养老机构名单,接受各方面监督。(4)建立动态管理模式。通过不定期的检查和抽查、年度复核等方式,对养老机构特别是星级机构进行跟踪管理。凡发生重大事故及在一年内被警告3次或通报2次的星级养老机构,将被降低或取消星级。2007年5月,首先选择老龄事业基础较好的建华区先行试点。从建华区试点看,实施养老机构星级管理符合当前养老服务业发展方向,促进了养老机构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推动了养老事业健康发展,满足了多元化、多层次的养老需求,保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提高了养老机构服务水平。 (刁洪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