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巨禄当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黑龙江省第十届委员会主席
王巨禄,黑龙江省政协主席、党组书记。男,汉族,1945年9月生,河南温县人,1973年5月入党,1968年12月参加工作,东北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1964-1968年,北京政法学院法律系学习;1968-1969年,辽宁省凌源县河坎子公社劳动;1969-1972年,辽宁省凌源县教研组教研员、人保组秘书;1972-1976年,辽宁省凌源县人民法院助审员、副院长;1976-1980年,辽宁省凌源县河东公社党委书记;1980-1982年,辽宁省建平县委副书记、县长;1982-1985年,共青团辽宁省委书记、党组书记;1985-1987年,辽宁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1987-1990年,辽宁省委副书记兼政法委书记;1990-1993年,辽宁省委常委兼鞍山市委书记(期间:1990-1993年,东北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研究生班学习);1993-1995年,司法部副部长、党组成员;1995-1998年,全国政协副秘书长、机关党组成员;1998-2005年,全国政协副秘书长、机关党组副书记,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委员;2005年1-10月,黑龙江省政协主席、党组书记,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委员;2005年10月至2008年1月,黑龙江省政协主席、党组书记;2008年1月,黑龙江省政协主席、党组书记。第九届、十届全国政协常委。 (海 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