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英当选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南英,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男,汉族,1954年4月生,陕西汉中人,1974年10月入党,1969年12月参加工作,北京大学法律系政法专业毕业,大学普通班,法律硕士。1969-1975年,中国人民解放军后字201部队战士;1975-1977年,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书记员;1977-1980年,北京大学法律系政法专业学习;1980-1983年,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书记员;1983 -1985年,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助理审判员(副处级);1985-1992年,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审判员(正处级,其间:1990年3-7月,中央党校中央国家机关分校学习);1992-1998年,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其间:1995-1996年,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1997-1998年,挂职任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1998-2000年,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二庭庭长;2000-2004年,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一庭庭长(1998-2002年,西南政法大学政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习);2004-2005年,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党组书记,省委政法委副书记;2005年1月至2008年1月,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省委政法委副书记。 (海 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