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江获全国十大法治人物称号
王江,男,51岁,佳木斯市公安局郊区分局四丰派出所副主任科员。13年来,扎根边远山区,一人承担着方圆110平方公里的警务工作,为辖区群众解决大量实际困难,赢得了群众的爱戴。结合农村警务工作实际,在人口管理、治安防范、服务群众等方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积累一定的农村警务工作经验,创造王江农村警务工作“十法”。先后荣立个人一等功、三等功各1次,被人事部、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2007年9月,被人事部、公安部评为2007年度全国十大法治人物。 (海 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