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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

  市委书记:杜宇新 1953年12月生,中共党员,1969年9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2003年12月任现职。
    副书记:张效廉 王 颖(女)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石忠信
    副主任:王铁强 姚建亭 张福庆
    
    
    才殿国 王洪斌 范德武曲 磊(女)
    市长:张效廉 1964年4月生,博士研究生,中共党员,1986年7月参加工作,2007年2月任现职。
    副市长:姜 明 王世华 丛国章
    
    
    张少良 王 莉(女) 王维绪
    
    
    张显友
    市政协主席:邹新生
    副主席:齐燕滨 张郑婴 纪效民
    
    
    贺 晔(女) 唐春发 肖鸿麟
    
    
    解应龙 葛喜东 魏 伟
    【概况】
    2007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 436.8亿元以上,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3.5%左右,其中第一、二、三产业分别增长6%、15.5%和14.4%;人均地区生产总值24 768元,增长12.8%;固定资产投资达到295.9亿元,增长13.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1 036亿元,增长15.8%;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突破224亿元,按可比口径增长21.3%,其中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32亿元,增长19.1%;进出口总额32.89亿美元,增长18.4%;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税135亿元,增长50%以上;规模以上工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达到172.7,提高近21.5个百分点。
    产业发展
    经济结构更趋协调优化。支持、鼓励、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达到50%。注重经济增长的协调性,三次产业结构更趋优化,第二、三产业比重明显增加。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583亿元,增长6.3%;粮食生产能力稳步提高,总产量达到97.5亿公斤,大灾之年实现保产增收;农业产业化经营机制不断完善,龙头企业竞争力明显增强。实施“工业强市”战略取得新进展。实现工业增加值689.9亿元,增长16.9%左右;装备制造、医药、食品和石化4个优势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超过80%。8个工业品牌被评为中国驰名商标。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实现旅游总收入204.4亿元,增长18.9%,在全国十佳避暑旅游城市评选中,哈尔滨市名列第3位,太阳岛风景区被评为全国首批SA级景区;成功举办了“哈洽会”、“糖酒会”、“制博会”等90余个展会;一些国内外金融机构相继在哈尔滨市设立分支机构;龙运、哈东等物流园区具备一定规模。
    改革开放
    完成了东北轻合金有限公司、中庆燃气有限公司等重点企业战略性重组。启动了厂办大集体企业改制试点及供热、供排水、公交等公益性行业改革。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市本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实现全覆盖。新批外商投资企业114家,引进超千万美元项目19个。实际使用外商直接投资4.44亿美元,增长19.6%。国内区域经济合作到位资金210.2亿元,增长35.4%。世界500强在哈尔滨市投资设立企业达到20家。进出口商品结构进一步优化,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比重达到47%。企业境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及劳务合作取得较大进展。完成对俄进出口2亿美元,增长50%。新增长点带动显现。提高投资强度,改进融资方式,完善大项目管理机制,88个重点项目进展顺利。集中主要力量和优势资源推动大企业发展,促进已改制大企业释放潜能,23户大企业集团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55%。哈大齐工业走廊哈尔滨段完成投资超过28亿元。开发区进一步发展,松北、呼兰、阿城等新区焕发新的活力。科技创新力度加大。实施技术创新引导工程,共投入科技创新引导资金1.4亿元,落实产学研项目40个,确定重点技术创新项目30个,发明专利申请量增长30%,实现技术合同交易额30亿元,增长120%。推动科技创新载体和服务平台建设,新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家,新增科技企业孵化面积2万平方米。促进创新成果产业化,59个对俄科技合作项目进入研发及产业化阶段。节能减排取得成效。实施燃煤锅炉改造、热电联产等十大重点节能工程。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万元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降低6%。工业固体废弃物利用率达到76.6%。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75%以上。完成污染减排项目605个,减排水、气污染物0.53万吨和1.5万吨。依法限期治理超标排放企业135家,关停违法排污企业35家。
    城市规划和建设
    城乡规划工作有新进展。完善城市总体规划,完成10余项控详及重点规划,城乡规划体系基本形成。加强规划实施管理和调控,配建廉租住房,公交始末站和公厕等配套设施取得成效。加强规划联合执法,治理私建、滥建和乱设户外牌匾广告初见成效。城乡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有新突破。哈西、群力等区域开发建设整体推进,友谊路地下通道、三环路哈阿立交桥主桥、中华巴洛克前期保护更新主体工程如期竣工,三环路江南段、道外二十道街跨江桥和何家沟污水截流工程等项目开始启动。全面完成磨盘山一期供水工程,二期供水工程的净水间、清水池等项目按计划推进。新建城区堤防42.45公里。新建改造主干道路28条,维修道路512条(段)、桥梁75座。新建农村公路3 233公里,高等级路面通乡、通村率分别达到87%和55%。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366处,其中新建和完善老区引水工程200余处。新建沼气池9 890个。城市管理水平有新提升。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重点区域、背街背巷、居民庭院环境卫生质量明显改善。数字化城管体系实现中心城区全覆盖。大型公益性灯饰亮化实现统一控制。通过综合执法,整治乱贴乱画、乱停乱摆等街头顽症收到实效。城区公交编码线路和轮渡航线全部启动公交IC卡系统。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有新加强。积极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实施生态恢复工程建设,治理水土流失3.33万公顷、草原“三化”0.33万公顷,植树造林0.9万公顷,新增绿化面积0.07万公顷。实施松花江流域治理工程,市区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42%,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63%,市区空气质量基本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在首届中国最美丽的城市排行榜中,哈尔滨市位居第20位。
    社会事业
    社会事业进一步发展。努力促进教育公平和均衡发展,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6万名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与城市学生享受同等教育。改善办学条件,建设寄宿制学校13所,改造薄弱学校22所。完成哈尔滨技师学院一期工程建设,并投入使用。加快文化建设,哈尔滨艺术中心、哈尔滨市博物馆建设顺利启动,以流动图书馆、演出服务网为重点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显著,10项民俗文化入选首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推动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社区卫生服务网络进一步完善,农村常住人口参合率达到94.1%。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一步加强,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4.4‰以下。竞技体育成效显著,群众性体育活动蓬勃开展,体育民间组织快速发展,第24届哈尔滨世界大学生冬季运动会场馆设施建设和各项筹备工作进展顺利。就业和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发展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1.7万。全市城镇新增就业近10万人,安置零就业家庭就业9 700余人,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转移农村劳动力120万人。全面启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实施困难企业退休职工医疗保险,扩大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覆盖面。提高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实现应保尽保。建立农村低保制度,纳入农村低保11.6万人。初步建立农民工工资保障制度。投入9 113万元,对56.6万救助对象进行分类救助。体育事业蓬勃发展,成功申办2009年世界大学生冬季运动会,筹备工作进展顺利。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丰硕成果,成为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深入开展“和谐社区、和谐单位、和谐校园、和谐机关”活动,和谐基础创建活动效果明显。加强国防教育、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圆满完成征兵工作。荣获东北三省“双支”活动模范单位称号。社会秩序稳定良好。在首届中国最安全城市排行榜中位居第15位。实现国家级双拥模范城“六连冠”。
    人民生活 城乡人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2 772元,增长13.7%;农民人均纯收入5 068.6元,增长15.1%。扩大廉租住房受益面,解决廉租住房2 056户,是前4年总和的1.26倍,实现人均7平方米以下廉租户应保尽保。出台新的拆迁补偿办法,完成40余万平方米危棚房拆迁任务。发展普惠型公益事业,完成天然气置换前期准备工作,城区124.8万人饮用磨盘山优质水,农村居民饮用洁净水超过60%。开辟延伸农村客运线路33条,客运班车通村率达到97.5%。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和市场调控,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和市场供应。投入新农村建设资金21亿元,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惠民行动的20件实事全部落实。
    促进再就业行动
    全市城镇新增就业9.75万人,超计划14.7%。其中,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4050”就业困难人员2 627人,超计划31%;下岗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对象实现再就业5.94万人和1.84万人,分别超计划的19%和1.3倍;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3%,低于计划0.7个百分点。发放小额担保贷款4 238万元,发放再就业优惠证9.7万本。再就业培训、农民工输出前培训、创业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分别完成3.36万人、1.88万人、4 663人、1.72万人,分别超计划12%、3.7倍、4%和1%;再就业培训合格率达到98.6%,培训后再就业率达到61.2%,创业培训合格率达到99%,均超过计划标准。
    助学行动
    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为2.69万名城镇低保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城镇低保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两免一补”政策所需资金357.7万元已全部落实。完成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摸底测算工作,待省拨付助学资金后统一发放。扩大农村集中办学规模,开工建设农村寄宿制学校13所,比计划增加3所,预计2008年底全部竣工。
    帮困行动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月人均补差额达到106元。开展第三轮城市“一帮一”扶贫解困工程调查摸底和启动前的准备工作。加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规范化建设,哈尔滨市帮扶中心具备了“五送”(春送季装、夏送清凉、秋送学费、冬送棉服、长年送义诊)、“八帮”(帮资金、帮物资、帮就医、帮就学、帮就业、帮技能、帮法律、帮政策)功能,各区、县(市)帮扶中心均达到“五有”(有场地、有人员、有资金、有制度、有工作内容)标准。10县(市)将帮扶救助资金列入财政预算,落实救灾资金1 186.7万元,使23.7万名春荒期间受灾群众全部得到有效救助。
    解难行动
    有2 056户贫困家庭住上廉租房。加大技能性培训份额,培训农民158.5万人次,超计划21.6%;培训农民工35.2万人,超计划5.7%。落实农业科技示范推广项目53项,超计划6%。继续推进供热体制改革的有关准备工作,低收入群体供热保障资金已拨付到位。8区、10县(市)全部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参合农民337.1万人,占农村常住农业人口的94.09%,超计划9个百分点。社区卫生服务人口覆盖率达到76%,超计划1个百分点;对450名社区医生和护士按计划进行了岗位培训。对“村村大学生”计划志愿者开展合同续签工作。实施危房棚户区改造,完成拆迁面积45.8万平方米,超计划14.5%;进一步扩大廉租住房政策覆盖面,为2 056户贫困家庭解决住房困难,超计划2.9倍。新签订劳动合同19万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体企业、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分别达到97%、93%、75%、60%和85%,完成了年度计划。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收缴农民工工资保障金1.39亿元。
    【10项利民20项惠民行动】
    市委、市政府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着力改善民生”这个主题,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推出10项利民行动和涉及社会保障、教育卫生、便民服务、宜居环境四大方面的20项惠民行动。市委、市政府于年初、年中两次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并通报项目进展情况。10项利民行动和20项惠民行动的具体内容有所重合,概括起来分为12个方面、30项,均已基本完成或超额完成。
    整村推进扶贫开发行动
    转移农村贫困劳动力8 000人。制定并实施第三批62个贫困村整村推进方案。市本级筹措扶贫专项资金1 830万元,争取国家和省扶贫专项资金3 500万元,对324个建设项目进行扶持,98%的建设项目已竣工;落实扶贫贴息贷款800万元;培训并转移农村贫困劳动力8 000人。
    助残行动
    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1 700例。其中,免费为456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依托社区和残疾人家庭为120名残疾人提供康复训练;为有需求的残疾人提供500件用品、用具及辅助用品。帮助2 210名贫困残疾人实现脱贫,为20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解决住房困难,帮助705名贫困残疾学生解决就学问题。
    治乱行动
    查处教育乱收费问题29个,涉及金额142.05万元。修订完善《中小学收费管理办法》,对全市农村义务教育经费落实情况和收费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制定出台《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制度》、《医疗机构处分评价制度》等规章制度,规范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行为,查处乱检查、乱开药、乱加价、乱收费问题19个;检查药品批发(零售)企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4 495家,责令整改125家,取缔无照经营企业41家,依法查处药品和医疗器械违法案件4 524件,罚没金额796.26万元。对全市78个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进行清理,撤销76项。加大公路重点路段“三乱”问题监控力度,纠正和查处以罚代纠、以罚代管、只罚不纠等问题37个,查办“三乱”案件15起,处理违规违纪人员33人。
    便民服务行动
    候车长廊、公交IC卡便民利民。公布实施《哈尔滨市接送学生车管理暂行办法》,加强了送子车规范化管理。实施城市公交便民利民工程,调整、延伸城市公交线路9条。增加、更新公交车辆454台,超计划3.1倍。在城区132条公交线路推行使用了IC卡,完成计划任务。新建景观式候车长廊21处,超计划5%。加快推进农村客运网络化建设进程,开辟、调整、延伸农村客运线路33条,超计划10%。新增交通指路标志板233块,超计划10.6倍。完成了中央大街穿越友谊路地下通道工程和进乡街林机小区、南直路人行天桥工程。继续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改造建设“农家店”600个,完成计划任务。改造建设公厕101座,超计划1%。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三台合一”建设工程进展顺利,计划2008年年底前试运行;两区、10县(市)公安局“三台合一”工作已完成并开通运行。推进警力下沉、警力前移,市区已建成社区警务室416个;农村已建成警务室311个。制定《关于解决哈市失地农民户口转非问题的具体办法》,抓紧办理60余名农民工劳动模范落户手续。哈尔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新办公楼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基本达到公安部文明窗口建设标准。对居民再次赴港澳旅游签注实行了网上电话受理、双向速递证件,申请人不出家门3个工作日内便可获得签注证件。已向省政府提出申请,推进居民个人赴港澳“自助游”项目。
    农民减负行动
    已将3.59亿元粮食直补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民手中,进一步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积极性。
    倾听群众心声行动
    非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结案率96.5%。哈尔滨市信访重信率降至0.55%,重访率降至13.5%,立案交办非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结案率达到96.5%,均完成计划任务。发生的进京、到省涉法涉诉上访案件102件,比上年减少2件。市长信访电话受理群众来电一次处理率达93.5%,立案要结果的均在1个月内予以答复,未出现办案不当问题。定期开展行风热线下基层活动,开通网上行风热线,举办“环境与行风热线”节目45期,现场答复和事后处理群众提出的各类问题1 108个,办结率达95.9%。
    社会保障行动
    养老、医疗、工伤参保人数增加。着力解决困难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扩大社会保险惠及范围,全市养老、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新增参保人数分别达到8.4万人、10万人、15.7万人和9.2万人,分别超计划68%、42.9%、1.2倍和53.3%。加快发展社会办养老机构,审批新建社会办老年公寓6所,合计床位1 200张,超计划14%。完成道里分院主体工程的建设任务,启动第一社会福利院的立项、选址等工作。提高市区城市低保人员基本医疗限额补贴救助标准;扩大城区大病救助范围,救助病种由9种增加到12种。
    宜居环境建设行动
    全市新植树木200.25万株,超计划33.5%;新增绿地700公顷。完成绿化达标村屯1 055个,超计划31.8%。实施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建设达标庭院512个,超计划2.4%;建设市民休闲广场54个,超计划8%。推进农村新型能源建设工程,新建并投入使用沼气工程26个,超计划33%;新建户用沼气池1万个,超计划11%。实施农村公路通达通畅工程,完成农村通乡高等级路面2 534公里,超计划1.5倍。治理城区污染源725处,超计划20.8%,城市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