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资源
黑龙江省土地总面积47.3万平方公里(含加格达奇和松岭区),占全国土地总面积的4.9%。根据2008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结果,全省农用地面积3 950.58万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83.53%;建设用地149.84万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3.17%;未利用地629.2万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13.30%。在农用地中,耕地面积1188.05万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30.07%;园地面积6万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0.15%;林地面积2 440.43万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61.77%;牧草地面积221.65万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5.61%;其他农用地面积94.45万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2.39%。在建设用地中,居民点及工矿用地面积116.58万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77.8%;交通运输用地面积12.12万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8.09%;水利设施用地面积21.14万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14.11%。在未利用地中,未利用土地面积456.84万公顷,占未利用土地面积的72.61%;其他土地面积172.35万公顷,占未利用土地面积的27.39%。与2007年相比,2008年耕地、居民点及工矿用地、交通用地、水利设施用地面积有所增加,牧草地、林地、园地、其他农用地、未利用土地、其他土地面积有所减少。全省人均耕地面积0.31公顷(合4.6亩/人),高于全国人均耕地水平。与2007年相比,2008年全省耕地面积继续呈小幅增加趋势。 (孙 恒 李恒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