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缅怀活动
2008年清明节,省文明办与省民政厅、省文化厅、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推出全省第2届“文明缅怀,关爱他人”活动。省文明办编辑《清明节相关资料》,通过省内各主要新闻媒体宣传清明节相关知识,引导人们文明祭扫。省教育厅在全省中小学生中开展“给父母写一封感谢信,帮老师做一件有意义的事,为敬老助困、关爱社会做一件好事”等活动。省妇联向全省妇女发出文明缅怀倡议书。团省委以“知荣、明耻、奋进”为主题,组织9万余青少年参加“网上祭英烈,共铸中华魂”等10个系列活动。省博物馆、展览馆、东北烈士馆向群众免费开放。省旅游局推出66条春季精品旅游线路。牡丹江等地组织万人签名活动,佳木斯、大庆等向全体市民发出文明缅怀倡议,齐齐哈尔在全市43个社区举行“文明缅怀、关爱他人”活动启动仪式。2008年,清明节期间参加祭扫活动的群众比上年增加15%,文明祭祀活动达到八成以上,创造了历年来清明节祭扫活动最高纪录。中央文明办在《精神文明建设》上刊发题为《黑龙江清明节期间开展“文明缅怀、关爱他人”活动》文章,《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新华网等媒体刊发稿件400余篇。 (杜 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