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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队伍建设

(1)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着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拓宽选人用人的视野和渠道,促进优秀干部脱颖而出。认真组织开展公开选拔部分省直单位副厅级领导干部和省管企业领导人员工作,在提高人职匹配程度、扩大干部工作民主、加强有效监督、保障科学运作等方面有所创新和突破。2008年,全省各市(地)通过公开选拔方式选拔处级以上领导干部106人。积极推进竞争上岗等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省直单位有407人通过竞争上岗走上处级领导岗位,市(地)有3 856人走上科级领导岗位。组织召开全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座谈会,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2)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干部头脑,切实抓好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学习培训。全省各地各部门共举办十七大精神集中轮训班3 928个,轮训党员干部430 509人,其中厅级干部1 471人,占应训面的98.53%;处级干部34 064人;延伸轮训的科级及其他干部393 229人。举办各种类型的培训班和研讨班1 900余期,共培训党政领导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等各级各类干部20万余人次。积极推进干部教育培训改革创新。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出台《黑龙江省2008-2012年大规模培训干部实施意见》,对今后一个时期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3)强化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研究制定黑龙江省深入整治用人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实施意见。在全省13个市(地)、132个县(市、区)28 876人中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群众满意度问卷调查,被调查对象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为90.15%,对整治用人不正之风工作的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为85.96%。组织召开全省“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市、区)委用人行为”试点工作会议,在14个县(市、区)同时启动试点工作。整合和创新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有关事项事前报告、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年度专题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民主测评等项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认真执行党员领导干部诫勉谈话、函询、经济责任审计、任前公示等制度,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告诫、督促纠正,共对13批138名厅级领导干部任职予以公示。 (张英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