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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文化创意机构

为推进“文化兴省”战略的实施,促进黑龙江省文化事业在新形势下的发展繁荣,2008年成立黑龙江省文化创意机构,包括省文化创意核心领导小组和文学、广播影视、舞台艺术、造型艺术、民间民俗工艺品、动漫及网络游戏、出版、旅游文化等8个文化创意中心,具体承担相关领域历史文化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规划制定、创意策划、立项论证、跟踪问效、审查修改、宣传推介、表彰奖励等方面职能,按照科学合理、规范高效的原则组织项目推进。 (吴铁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