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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全省各级政法机关坚持以维护人民利益为根本,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以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全面施行“调访一体化”工作机制,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全方位、多层面地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2008年,全省排查出的一般性矛盾纠纷的调处率达到88.79%。在全省范围内深入开展县(市、区)委书记大接访活动,对群众反映的复杂疑难、涉及面广、关注度高的群体性矛盾,实行领导包案,直至彻底化解。对全省社会稳定形势进行分析研判,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各类突发群体性事件,有力维护了全省社会稳定。 (王乙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