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2008年,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以奥运安保、“大冬会”安保为重点,以“平安龙江”建设为平台,进一步加强综治基层基础建设、城市安全技防建设和基层综治组织建设,加大对治安突出问题和治安混乱地区排查整治力度,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打击刑事犯罪“秋风行动”,有力打击了各类刑事犯罪活动。2008年,全省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同比提高22.6%;放火、爆炸、劫持、杀人、伤害、强奸、抢劫等严重刑事犯罪案件在连年减少的基础上同比分别下降。通过采取“预防事故百日会战”等措施,进一步加强对道路交通、消防、危爆物品的管理。2008年,全省各类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6.9%、12.8%、34.7%。其中,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32.6%、10.7%,火灾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6.7%、6.5%。据国家统计部门调查,2008年,全省公众公共安全感为93.8%,同比增加2.1个百分点。 (王乙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