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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法、涉诉、信访

按照中央和省委的统一要求,全省各级政法机关以中央政法委交办案件为重点,采取领导包案、联合接访、公开听证、接访“超市”、司法救助等方法,深入开展排查化解涉法、涉诉、重信重访、重点案件督察、错案责任倒查、专项执法检查、执法质量评查等工作,组织开展政法委书记和公检法司“四长”大接访活动,有力推动了全省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解决。2008年,中央交办黑龙江省的495起涉法、涉诉、重信重访案件得到了有效处理和解决,结案率、息诉率、稳控率均实现100%。为更好地帮助确有困难又难以实现实体权利的当事人解决实际困难,全省各地相继建立司法救助专项资金。截至2008年底,全省16个市(地)系统司法救助资金总额达5 825万元,已救助818人,救助金额2 570余万元。 (王乙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