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工作
针对换届后新代表较多的实际,常委会把组织代表学习培训工作摆上重要日程。注意改进学习培训方式,全年培训省人大代表和市、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近300人;137人次在黑龙江省的全国人大代表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代表培训班。为了密切与代表的联系,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工作,保证代表更好地行使职权,常委会适应新形势需要,修订省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工作条例,明确规定代表学习培训、知情知政、执行代表职务、活动经费等10个方面的保障措施,为代表行使职权提供了更完善的法律依据。常委会还坚持向省人大代表通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等情况,坚持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直通车”制度,不断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全年组织省人大代表百余人次参加常委会的专题调查、立法和执法检查活动,邀请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旁听法院审判。为组织好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增强活动实效,常委会组织在黑龙江省的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紧紧围绕事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大事、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注意通过深入细致的了解情况,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全年组织代表围绕农村土地流转、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林权制度改革和大小兴安岭生态示范功能保护区建设、大项目建设、哈大齐工业走廊建设、通村公路建设、科技成果转化、文化产业、边境贸易、旅游业发展等情况开展了多次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2008年,在黑龙江省的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积极参加视察和调研,踊跃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献计献策。当南方遭受罕见的雨雪冰冻灾害和四川汶川发生特大地震后,全省各级人大代表带头捐款捐物。省人大十一届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并作了答复。为推进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主任会议选择建立粮食风险保障机制、解决大兴安岭部分村屯不通电问题等代表建议,进行重点督办。省政府对这些建议高度重视,在落实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政策、将农业保险工作纳入2008年全省农村工作重点内容的同时,积极争取国家支持,财政部已将黑龙江省列为2008年度中央财政农业保险费补贴试点省份;省财政和大兴安岭地区投入资金,通过支持农村电网建设、采用风能和太阳能等新型能源、加快村屯撤并等多种途径,力争两年内解决无电村屯用电问题。 (佟伟禄 郭长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