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一次~七次会议
第一次会议
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1月30日在哈尔滨召开。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钱运录作重要讲话,秘书长傅亚文就省人大常委会行使职权的有关情况作介绍。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钱运录主持,副主任刘东辉、王东华、申立国、刘海生、陈述涛、符凤春,秘书长傅亚文和委员54人出席会议。省政府副省长孙尧,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南英,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姜伟,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和机关党委负责人列席会议。
第二次会议
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4月15-17日在哈尔滨召开。会议传达学习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审议通过《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日期的决定》、《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决定》、《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议程(草案)》、《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规定〉的决定》、《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黑龙江省罪犯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工作管理条例〉的决定》、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黑龙江省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林业资源管理条例的决定〉的决定》、《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8年度工作要点》。会议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东辉、王东华、申立国、刘海生、陈述涛、符凤春,秘书长傅亚文和委员50人出席了会议。省政府省长栗战书、副省长程幼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南英,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姜伟,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和机关党委负责人,各市人大常委会、大兴安岭地区人大工委、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全国、省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3名公民旁听了会议。
第三次会议
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6月10-13日在哈尔滨召开。会议审议通过《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修订草案)》、《黑龙江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条例(修订草案)》、《黑龙江省文明单位建设条例(修订草案)》、《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补选吉炳轩为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哈尔滨市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的决定》。听取并审议了省政府《关于黑龙江省东部煤电化基地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全省城乡社会救助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吉炳轩,副主任王东华、申立国、刘海生、陈述涛、符凤春,秘书长傅亚文和委员54人出席了会议。省政府省长栗战书,副省长杜家毫、黄建盛、吕维峰,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南英,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姜伟,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和机关党委负责人,各市人大常委会、大兴安岭地区人大工委负责人,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全国、省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4名公民旁听了会议。
第四次会议
黑龙汀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7月3日在哈尔滨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人事任免名单。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吉炳轩,副主任王东华、申立国、陈述涛,秘书长傅亚文和委员48人出席了会议。省政府省长栗战书,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南英,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姜伟,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和机关党委负责人,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第五次会议
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8月11-15日在哈尔滨召开。会议学习贯彻了中共黑龙江省委十届五次全体会议精神,听取并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黑龙江省奶业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省政府关于黑龙江省200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省政府关于黑龙江省2007年财政决算和200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省政府关于2007年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省政府关于就业再就业工作情况报告》和《省政府关于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部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了省人大财经委员会关于2007年省本级决算和2008年上半年全省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报告,审议通过了《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07年省本级决算的决议》,审议通过了省人大人事委员会关于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部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会议还对《黑龙江省防沙治沙条例(草案)》、《黑龙江省发展中医药条例(草案)》和《黑龙江省动物实验管理条例(草案)》进行了初审。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东辉、王东华、申立国、刘海生、陈述涛、符凤春,秘书长傅亚文和委员52人出席了会议。省政府副省长程幼东、孙永波,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南英,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姜伟,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和机关党委负责人,各市人大常委会,大兴安岭地区人大工委,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全国人大和省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部分公民旁听了会议。
第六次会议
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10月13-17日在哈尔滨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黑龙江省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工作条例》、《黑龙江省防沙治沙条例》、《黑龙江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哈尔滨市有线电视条例的决定)的决定》、《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哈尔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决定》、《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哈尔滨市职业介绍和劳动用工条例)的决定》、《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齐齐哈尔市烟草专卖管理条例)的决定》。会议审议通过了《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央2008年1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黑龙江省文化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全省旅游业情况的报告》,审议了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省法院加强审判工作监督情况报告主要意见和建议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书面)、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书面)。会议审议通过了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关于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关于修改完善〈黑龙江省赌博处罚条例〉有关规定的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完善《黑龙江省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对预防和查处妨害选举行为作出具体规定的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完善行政诉讼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和省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关于制定《黑龙江省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的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会议还对《黑龙江省节约能源条例(草案)》、《黑龙江省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黑龙江省旅游条例(草案)》、《黑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草案)》进行了初审。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东辉、王东华、申立国、刘海生、符凤春,秘书长傅亚文和委员45人出席了会议。省政府副省长程幼东、孙尧、吕维峰,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南英,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姜伟,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和机关党委负责人,各市人大常委会、大兴安岭地区人大工委负责人,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全国、省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部分公民旁听了会议。
第七次会议
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12月15-19日在哈尔滨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黑龙江省发展中医药条例》、《黑龙江省节约能源条例》、《黑龙江省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黑龙江省旅游条例》、《黑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哈尔滨市西泉眼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的决定》。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和《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关于〈黑龙江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了省政府《关于2008年省本级预算收入预计超收及安排意见的报告》(书面)、《关于2007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有关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书面),省人大财经委员会《关于黑龙江省装备制造业新型工业化进程情况的调研报告》(书面)。会议通过了有关入事任免事项。会议还对《黑龙江南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条例(草案)》和《黑龙江省电力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草案)》进行了初审。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东辉、王东华、申立国、刘海生、符凤春,秘书长傅亚文和委员52人出席了会议。省政府副省长孙尧、于莎燕,省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薄宏奎,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国栋,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和机关党委负责人,各市人大常委会、大兴安岭地区人大工委负责人,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全国、省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部分公民旁听了会议。 (佟伟禄 郭长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