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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政事和决策

大力加强三农工作,全力促进和确保农业生产不滑坡,农民增收不放缓,新农村建设不松懈,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迈出新步伐。加快发展优质粮食生产,粮食总产量达422.5亿公斤,创历史新高,规划并启动千亿斤粮食产能工程。继续调整农业内部结构,畜牧业实现产值846亿元,增长13%,转移农村劳动力500万人,实现劳务收入263亿元。继续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农产品加工业销售收入达到1 500亿元。深入开展场县共建,农垦在共建中加快发展,实现产值450亿元,创历史最高水平。着力建设现代农业,在12个县进行现代农业示范区试点,新组建413个农机作业合作社,农业信息服务已覆盖95%的行政村。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第一批“百乡千村”试点任务圆满完成,建成农村道路2.48万公里,解决了92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农村自来水入户率达到48%,提高了4个百分点。农村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农民享受的公共服务日益增多,农村面貌发生了可喜变化。下发《2008年全省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认真落实扶持粮食生产政策,加大高产创建投入,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提高技术到位率,加快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防灾减灾能力,为高产创建积蓄后劲。下发《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以推动现代农业又好又快发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大规模的全省五大粮食作物规范化栽培技术培训工作,加快农业新技术推广普及应用,增强全省农业技术人员和广大农民的科技素质,从而提高了农业标准化生产水平。下发《关于加快水利建设、大力发展现代水利的决定》,决定增加水利建设投入,确定加快千亿斤粮食产能工程、防洪工程、城乡供水工程、生态水利工程等主要建设任务及实施尼尔基引嫩扩建工程、“两江一湖”14处大中型灌区工程、三江平原综合治理等重点工程项目,以突破水利滞后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制约,创造良好的水利基础条件,实现以水富民、以水兴业、造福龙江。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扶持稻谷生产,保证市场供应的通知》,稳定发展黑龙江省水稻生产,保证大米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下发《黑龙江省千万吨奶战略工程规划和黑龙江省五千万头生猪规模化养殖战略工程规划(2008-2012年)》及《关于加快全省蚕业发展的意见》,战略性地优化黑龙江省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以有效促进农民增收,安置农村富余劳动力,大幅提升黑龙江省农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国际竞争力。下发《关于做好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通知》,以逐步完善黑龙江省农村多层次金融体系,增加农村地区金融供给,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下发《黑龙江省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实施方案》,努力扩大农村消费,提升农民生活质量,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推进工业结构调整,工业经济速度、质量、效益同步提升。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初步形成了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引领,以基础产业、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为支撑的工业经济格局。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增加值3 444.8亿元,增长13.4%。装备、石化、能源、食品等四大主导产业稳步发展,对全省经济的支撑作用进一步增强。新兴产业不断壮大,正在改变着全省工业结构。下发《黑龙江省生物产业发展规划》和《加快黑龙江省生物产业发展若干政策》,重点支持了276个生物产业项目建设,均取得了明显进展。重点扶持现代医药产业发展,新增医药企业4家。新增风力发电、生物质发电57.7万千瓦。扎实推进哈大齐工业走廊建设,正在成为新兴产业的集聚地。下发《黑龙江省东部煤电化基地发展规划》和《东部煤电化基地建设支持政策》,东部煤电化基地全面启动,一批煤电、煤化项目相继开工建设。
    着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第三产业比重上升。制定出台《关于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和若干政策》,以旅游、金融、物流、服务外包等为代表的现代服务业不断发展壮大,旅游总收入达559亿元,增长30.2%。服务外包和软件研发等新兴服务业迅速发展,新增服务外包企业70余家,从业人员超过4万人,大庆、哈尔滨被国家评定为全国服务外包示范基地城市,地理信息产业园成为省内最大的服务外包园区,全省软件及服务外包销售收入达到80亿元,增长54%。金融业支持经济发展能力不断增强,全省银行机构新增贷款703.8亿元,增长16.6%。引进内外资银行4家,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已发展到43家,累计提供贷款担保70多亿元。现代流通体系基本形成,哈尔滨龙运物流园区开工建设。消费品市场持续繁荣稳定,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实现2 838.6亿元,增长21.8%,高出预期目标7.8个百分点,创历史最高水平。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2 845亿元,增长11.8%。
    扩大固定资产投资,加大基础设施建设规模。成立黑龙江省中央投资项目建设协调小组,建立省政府推进大项目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相继下发《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全省经济更好更快发展的意见》、《黑龙江省中央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快公路建设的意见》、《关于做好2008年全省重点推进大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开展以公路、铁路、机场、航运为重点的大规模交通基础设施及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作出决战三年、建设近3 000公里高速公路的决策,三年公路建设规划已全部编制完成,全年已交工里程436公里。与铁道部签署未来五年投资2 000亿元全面改造提升省内铁路的协议。哈尔滨—亚布力路、站已建成,成高子—宾西专线、哈尔滨—大连客运专线、哈尔滨轨道交通、哈齐高速客运专线已开工,前进—抚远、同江铁路大桥已具备开工条件,哈牡、哈佳高速客运专线已开始研究编制可行性报告。漠河机场已建成使用,伊春、大庆、鸡西机场正加紧施工,与深圳航空公司合作的模拟航空公司已开始运营。作出加快发展现代水利的决定,农业水利、防灾水利、航运水利、民生水利工程全面启动。重点推进的产业大项目如期实施,投资超亿元的88个、投资超1000万元的300个工业大项目建成投产。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3 669.3亿元,增长28.1%。
    稳步推进改革开放,使国有经济焕发活力,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省政府出资企业实现销售收入392亿元、税金35.6亿元、利润23.7亿元,均创历史最高水平。全省非公有制经济实现增加值3 360亿元,缴纳税金360亿元。新增年营业收入亿元以上企业20家,新建省级中小企业创业基地10个,新增省级民营科技园区3个,形成10个特色产业集群。开发各类新产品260项,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成果150项。对外贸易努力克服金融危机带来的不利影响,实现了规模、质量、速度和效益同步增长,贸易结构不断优化,全省进出口总额实现229亿美元,增长32.4%。大力实施“引进来”和“走出去”战略,实际利用外资25.5亿美元,增长22%,实际利用省外资金617.7亿元,增长42%,创历史最高水平。新增对俄投资项目45个,中方投资3.52亿美元。改革开放取得发展。
    大力推进科技进步,促进了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下发《关于加快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的若干意见》、《黑龙江省高技能人才评选奖励办法》,在创新型人才培养、重大科技创新、重大成果转化、组建创新平台和健全创新体系等方面提出了26条扶持政策,培养选拔高层次人才,提高院士津贴标准。大力推进科技资源整合和院所、企业共建,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共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6个,哈尔滨、大庆和东宁等3家生产力促进中心被科技部认定为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哈尔滨高科技创业中心等5家国家级孵化器和2家国家大学科技园通过国家审核,创新平台和体系逐步完善。大力组织科技攻关,重点突破关键技术,获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2项、一等奖4项。大力推进企业技术改造,全省投入技改资金1 400亿元,完成2 105项重大技改项目。成立了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和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并与科技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分别签署了会商议定书,有力地推进了黑龙江科技创新创业的发展。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实现产值2 611亿元,增长26.3%。
    扎实推进节能减排与生态保护,生态环境进一步朝着友好型发展。相继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快大小兴安岭生态功能区建设的意见》、《黑龙江省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转发了《国务院关于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强重点湖泊水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明确各级政府是节能减排和生态保护的责任主体,将指标、任务和责任层层分解,实行严格奖罚,增加资金投入,加大对污水、废气、垃圾等污染的治理力度,实施了一大批节能改造和生态保护工程,哈尔滨等大中城市大力推行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拆除燃煤锅炉、烟囱800余座,二级以上天气天数进一步增多。松花江流域实施47个水污染防治项目,3个城市污水处理项目和29个工业污水治理项目正在推进。全省河流水质达标率为37.3%,提高3个百分点。投入23亿元支持天保工程、公益林管护、村屯“四旁”绿化建设和重点地区的生态环境建设。大力发展替代接续产业,资源型城市转化步伐加快。全省万元GDP综合能耗下降4.5%,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下降1.9%,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0.4%,完成了国家下达的节能减排指标。
    “十大民生工程”取得重大成果,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省财政用于民生投入87.7亿元,增加37亿元,增长72.9%。在就业和再就业工程方面,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意见》。新增就业71.7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4.23%,比预期目标下降0.37个百分点。在扶贫工程方面,34.7万人口实现脱贫。在住房解困工程方面,相继下发《关于加快农村泥草房改造的指导意见》、《关于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意见》。完成农村泥草房改造20.18万户1 715万平方米,超额完成规划目标。为27.7万户低保家庭提供廉租住房保障,大大改善了城乡居民、特别是贫困弱势群体的居住条件。在棚户区改造工程方面,相继下发《黑龙江省中央下放地方煤矿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暂行管理办法》、《关于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实施意见》。完成煤矿城市和非煤城市棚户区改造11.7万户853.8万平方米,分别比预期目标提高46.3%和1.13倍。在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工程方面,下发《关于加快“三供两治”工程建设的意见》。全省县级以上城市新增集中供热面积2 400万平方米,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45%。在城乡居民生活保障工程方面,下发《黑龙江省地方政策性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方案》。将历史遗留的12.7万名地方政策性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标准分别提高了101.6元和88.1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覆盖面扩大到全省50%以上的城市,参保人数达268万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2 328元和1 100元。对151万户城乡困难群众实施了冬春取暖补助,平均每户补助200元。全省历史拖欠职工的126亿元工资全部偿还。在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工程方面,完成了65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全省城市社区卫生机构已达833个。医疗保险定点覆盖面达80%,健康教育覆盖面达78%。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达94.4%,率先在全国实现了全覆盖。积极开展计划生育工作,实现了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3‰的目标。在公平化教育工程方面,下发了《黑龙江省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的意见》。全省城乡普遍实行了九年免费义务教育,“两基”成果进一步巩固,高等教育稳步发展,职业教育快速发展。在文体繁荣工程方面,新建基层综合文化站、馆55个,完成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升级改造工程45个,新建村级文化服务点2 624个,县乡两级公共文化体系初步形成。黑龙江省体育健儿在北京奥运会和残奥会上夺得4金4银1铜,实现了奖牌的新突破。按时完成了第24届世界大学生冬季运动会的场馆设施建设,各项准备工作就绪。在“平安”龙江创建工程方面,以奥运安保为重点,全面推进“平安龙江”建设,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社区服务和城乡居民自治水平明显提高,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总体稳定。稳步推进民族宗教、妇女儿童、审计监察、防灾减灾、国防人防等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大力对口支援四川地震灾区恢复重建,全省人民心系灾区,踊跃捐献,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实施对口支援灾后恢复重建的要求,对四川省剑阁县真诚救助。 (张春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