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管理
积极开展机构编制审批文件备案,省直和13个市(地)及所属县(市、区)机构编制审批文件备案数据 的审核、录入工作全部结束,共审核各类机关7 500个,事业单位4万余个,录入数据信息8亿多条,全省机构 编制审批文件数据库初步建立,达到了“底数清、账目明”的预期目的。加强政法系统机构编制管理,提出 市(地)、县(市)公安机关巡特警机构编制问题的处理意见;分别为森林公安、林业公安系统下达政法专 项编制;研究解决了省安康医院体制和职能问题;为航运公安局所属部分机构暂定了编制控制数,维护了社 会稳定;研究提出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实施后做好民事审判监督工作涉及机构编制问题的意见;下发森 工系统法院、检察院机构三定方案;为大庆、伊春和大兴安岭3个政企合一地区法检系统补充了编制;对监狱 、劳教系统现有700多名空编进行调整,优化警力资源配置。推行机构编制管理考核评估,与财政厅联合下发 《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考核评估暂行办法》和《2008年度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考评奖励实施方案》,核拨专项经 费100万元,奖励机构编制工作开展较好的40个市(地)、县(市)、区编办,有关做法在全国会议上介绍了 经验。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深入开展乡镇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督促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 见;消化党政机关超编人员工作逐步落实。加强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完成省直1 047家事业单位年度法人 年检,年检合格率为100%。加大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工作推广力度,实现了全省13个市地和农垦、森工系 统全部开通网络。 (李晨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