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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组织登记管理

2008年,为了规范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的服务和收费行为,确保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健康发展 ,根据省委、省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08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5月8日,黑龙江省民政 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经济委员会、省委省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联合下 发《关于印发2008年规范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确立联席会和联 络员制度,明确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制定工作内容、方法步骤,落实组织领导和各部门的责任分工。规范 了各类职业资格的培训发证行为,省民政厅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九部门联合下发《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 业资格相关活动的通知》,明确协会自定评审等级的各类活动一律停止,确需保留的项目按国家规定重新办 理报批。为简化行政程序、减少基层负担、方便民办高校,省民政厅与省教育厅决定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 省58所民办高校和民办助学高校实施上门年检,并下发全省民办高校2008年度检查情况通报。制定下发《黑 龙江省民间组织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对全省26家基金会进行评估试点,通过基金会自我评估、评估机构评 估、评估委员会评审和社会公示形式,评定出5A等级1家、4A等级4家、3A等级10家、2A等级7家、1A等级1家 、无等级3家。为进一步推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促进社会组织发挥积极作用,12月23日省民政厅在哈尔滨和 平村宾馆召开全省先进社会组织表彰会和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工作经验交流会,会上授予黑龙江省金属材料 流通协会等240个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全省先进社会组织称号,授予哈尔滨市民间组织管理局 等20个登记管理机关全省先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授予25名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人员全省社 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年内核准登记省属社会团体35个、注销登记2个,总数达776个;核准登 记省属民办非企业单位35家、注销3家,总数达407家;核准登记基金会1家,总数达26家。促进了民间社会组 织的健康发展。 (宋宝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