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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人防事业发展意见”的落实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民防空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8]4号)精神,扎实推进人民防空事业发展,加快构建战时能力强、平时作为大的现代人民防空体系,不断提高城市综合防护能力,结合东北地区人民防空工作实际,进一步推进东北三省人民防空事业发展,2008年11月18日,沈阳军区与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政府联合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民防空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意见》([2008]8号)。 (张春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