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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工作

按照中共十七大关于“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总要求,继续坚持“少而精”的立法原则,突出立法重点,注重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改善民生、就业及失业保障、促进经济发展和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等方面的立法。截至2008年底,共向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提请审议9部地方性法规草案,完成5部省政府规章的制定工作。 (王英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