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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检查管理

省政府法制办会同省“治理公路三乱办公室”、交通、林业等有关部门完成对全省各类道路检查站的实地勘查工作,报省政府重新批准设立了745处各类道路检查站。其中,公路治理超限超载检测站126处,林政木材及森林防火检查站566处,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29处,出租车出城登记和道路交通安全检查站19处,道路运输管理站1处,既有道路交通安全检查又有治理超限超载等多项职能的综合检查站4处。在对道路检查站进行清理的同时,对各类道路检查站的建设以及执法人员提出“四个必须”:所有道路检查站必须统一悬挂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道路检查站批准证书;所有道路检查站必须统一设置公示牌;所有道路执法人员必须持有统一制发的道路检查证件上岗;所有道路执法督察人员必须持有统一制发的道路督察证件。完成了13个地市和交通、森工系统道路检查证件的发放工作。 (王英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