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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地震灾区捐款活动

四川汶川地震发生后,全省各级法院积极开展向灾区捐款活动(包括为灾区政法干警募捐活动)。全省法院的共产党员积极交纳特殊党费。全省法院为灾区捐款合计5 755 808元人民币。 (陆 富)